在德國乘坐飛機的六大常識
新疆旅行網 時間:10-16 來源: 作者: 瀏覽次
當您在德國乘飛機旅行時,丟失了行李或者忘記取走行李,您該怎么做呢?下面,我們就向乘坐飛機旅行的乘客提供一些相關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詳細的規定,可以訪問本文列出的聯邦航空局與乘客調解處的網站。
——我應該提前多久辦理登機手續?
答:乘客應該在航空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登記手續。通常來說應在起飛前90分鐘內辦理登機手續。
如果乘客沒在規定時間內登機,機票將失效。乘客應與航空公司聯系,取消返程機票。有些航空公司也會自動取消那些未能按時登機的旅客的返程機票。
——若飛機晚點或者取消,我該怎么辦呢?
答:若飛機晚點2個小時以上或者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必須對乘客的權利做出書面上解釋。乘客的權利包括,航空公司必須向乘客提供餐飲和打電話的服務。如果必要的話,航空公司還得給乘客提供旅館住宿。當由于航空公司超員發售機票而使乘客不能登機時,乘客也可以向航空公司要求以上權利。如果航空公司沒有提供以上服務,乘客可以自行解決食宿需求并收集費用單據,以便向航空公司要求補償。
如果飛機由于天氣惡劣或技術上的問題不能起飛或延誤的話,人們應該要求有一個書面的、關于此事的證實報告。因為除了以上原因,航空公司不能以其它理由免除其補償、安排乘客的義務。
——若我取行李時發現有行李損壞或丟失,我該怎么辦?
答:若取行李時候發現有損壞或是根本找不到行李,請立刻去航空公司的“失物招領(lost & found)”辦公室描述情況。對于行李的損壞,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取最多1000歐元的賠償。丟失行李的乘客在索賠時,必須證實行李箱里物品的價值。如果由于該行李滯后到達造成了其他損失,乘客也必須提交相關證據。在發現行李受損后的7天內,行李滯后到達的21天內,乘客可以向航空公司提交一份書面的損失清單,并要求賠償。
——什么物品能放在在隨身行李中?
答:總的來說,所有重要和貴重的物品都應該放在隨身行李中,因為托運行李容易丟失。隨身行李中的液體物品必須密封在器皿中,且不得超過100毫升。液體物品包括膠質液體、潤膚霜、噴霧劑和牙膏。所有器皿必須裝入一個可重復密封、透明的塑料袋中,且該塑料袋的容積不可超過1升。嬰兒食品和藥品的準許攜帶量可酌情增加。攜帶的藥品必須附有處方;攜帶嬰兒食品,機場工作人員有權要求乘客試吃,以證明其安全。
——我在哪里可以投訴?
答:需要對航空公司或機場的服務進行投訴的旅客,請聯系有關航空公司、聯邦航空局(luftfahrt-bundesamt)或者乘客調解處(schlichtungsstelle mobilität)。乘客可以在機票上找到航空公司的名稱和代碼。
——聯邦航空局和乘客調解處是什么機構?
答:聯邦航空署是所有在德國機場起飛或者乘坐德國航空公司航班的乘客的申訴機構。聯邦航空署處理相關投訴并敦促航空公司改善服務質量。
主頁:www.lba.de
乘客調解機構由德國交通俱樂部(verkehrsclub deutschland ,簡稱vcd)組織,為公共交通的乘客提供免費的交通調解服務。調解范圍包括鐵路、航空和航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到目前為止,一些大型的德國航空公司如漢莎、柏林航空、德國之翼和ltu都拒絕與該機構合作。此外,該機構的調解結果沒有法律效力。
主頁:www.schlichtungsstelle-mobilitaet.de
關鍵字: 德國 航空局 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