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千年南音鄉情濃
南音7
七. 規制
泉州南音的演唱形制有嚴格的規定。
泉州南音演唱時的位置固定為:演唱者執拍板居中;其左邊,上方為洞簫,下方為二弦;右邊,上方為琵琶,下方為三弦。演唱程序固定是“指頭譜尾”:開頭一定要合奏一套或一折“指”,最后一定要奏譜“煞尾”;中間演唱也要按“支頭”順序來進行。要“起曲頭”,就是每個支頭要有帶頭唱的人,他唱的曲屬于哪個支頭,其他人就要跟著唱這個支頭的曲。若轉換支頭,則須唱“過支曲”作為轉折的過渡、連接。上一個唱完,下一個接過拍板接著唱,伴奏樂器基本沒有間斷。泉州南音有四個管門七個“支頭”。四個管門是五空管、四空管、五空四?管和倍思管。五空管分倍工和中倍兩個支頭;五空四?管分大倍、小倍和“山坡”(山坡羊、山坡里)三個支頭;四空管有二調一支頭;倍思管自成一支頭。“指”奏什么管門,煞譜也得奏同一個管門。在12套譜中,“四(四時景)、梅(梅花操)、走(走馬,后稱八駿馬)、歸(百鳥歸巢)和《起手板》、《四靜板》(四邊靜)屬五空管;《三面》(三臺令)、《五面》(五湖游)、《八面》(八展舞)屬四空管;《陽關三疊》屬倍思管;《三不和》、《四不應》則屬五空四管。
樂器演奏也有其規矩,琵琶是先生,起指揮樂隊的作用;三弦和之,猶如“琴瑟和鳴”;而洞簫與二弦的關系,洞簫為主,二弦為輔,“簫咬弦,弦入簫”,即所謂“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
迄明初,泉州南音的譜、指及其演奏形態均已系統化、規范化,業已成熟、定型。直至解放前夕,再發展也難以逾越它。
近代《中國泉州南音集成》和《明刊閩南戲曲弦管選本三種》等書籍的編纂、出版,更展示了南音博大精深的內涵和探索不盡的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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