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黎族的茅屋與寮屋
海南黎族的茅屋
黎族的寮房是黎族未婚女子的臥室,也是有情人對歌、玩樂和幽會的場所。寮房一般建成在住家的近側面積為6--8平方米,約2米高,寮房做工考究,尤其是寮門做工精湛,寮門用竹編織成各式各樣的圖案,有菱角交錯的圖形,也有波紋形狀圖形。寮房里陳設簡陋,內的低矮的竹床或木床和一張半平方米大小的木方桌或竹方桌,還有燈、鏡、梳子、織具等。
黎族地區普遍存在著“放寮”的習俗。每個村都有一個至幾個“寮房”,黎語稱“布隆閨”,女兒長大了便到那里居住。凡是不同血緣集團的男子,都可到“布隆”找尋情人,吹簫唱歌,傾訴愛慕,這體現了黎族未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黎族地區婚后“不落夫家”的習俗相當普遍,非婚生子女一般不受歧視,離婚和寡婦改嫁比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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