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加查民間禁忌
西藏山南-加查民間禁忌加查禁忌較多,民主改變后,當時的禁忌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科技的發展,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進步,生活環的改善發生了明顯改變。比較一致和較普遍性的習慣大體如下:
1、當兩個久別重逢的好友或者對長者打招呼或聊天時,你的手不能搭在對方的肩膀上。
2、不能夜里吹口哨或大聲喊叫。
3、婦女晾曬衣服,尤其褲子、內褲不能曬在人人經過的地方。
4、黃昏時不能隨便到別人家里去,特別是孕婦、產婦及重病人家里,佰生人更不能去。
5、過了中午以后一般避免把家里的財物時出,也不能催債,一般都在中午催債、還債、早晚不能上門追債,早上追債表示一天沒有收入,晚上追債表示窮對方很不高興。
6、婦女到晚上不能梳頭和洗頭,也不能披著頭發出門。
7、掃把和簸箕傳遞時,不能直接用手傳遞,必須先一方放在地上,然后另一個人從地上拾起來。
8、夏天6 月份以后,男子不能光著上身,婦女不帶圍裙或披著頭發到莊稼地里去,也不能大聲喊叫,或撤青稞花、否則要下冰雹。
9、給親朋好友和鄰居送羅卜時,不能送雙數,要送單數。
10、若是在路上見到帽子、勺子、哈達不能撿,見到鞋子可以撿,必須撿。
11、小孩生了后三天不能出門,三天后第一次出門時給小孩的鼻尖抹上黑色的煙灰,以防止魔鬼偷襲。
12、每年的12月25日在左右即(拉索)這一天,不能住外倒水,否則麥子經受災,手不能接觸鐵器,否則糧食作物要生銹病。
13、敬神的樹不能砍,讓宅自行干死。
14、殺牛時,必須在沒有放牲畜以前殺,然后才能反牲畜趕到山上。
15、死了人一般不準火葬,也不準光著身子將尸體放到山上。
16、牲畜開春以后死的必須埋,不準露天放。
17、夜間找人不能“給、給”地喊,只能“貴、貴”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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