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土家族的風俗習慣
土家族少女
[土家族]
土家族,通俗的解釋,就是長期居住在這里的一個土生土長的民族,古代稱“巴人”。據有關史料記載,土家族古代分布在湘、鄂、川、黔四省邊界,一直居住在長江、沅水之間,從來沒有全面性搬遷過,是一個很穩定的民族。作為族稱的“巴人”,曾經是一個多部落的統一體,其祖先一般認為是今鄂西的巴東、建始地區的“南猿人”以及長陽地區的“長陽人”。據司馬遷《史記·五帝本紀》記載,早在堯舜時代,長江,漢水以南就有了“南蠻”的生存與繁衍。到了漢代,稱巴郡南郡蠻、武陵蠻、婁中蠻、澧水蠻與中沔蠻(屠山蠻)等。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稱武溪蠻、西溪蠻、天門蠻、黔陽蠻、建平蠻等。隋代稱“岳左”。宋代稱北江諸蠻。《宋史·蠻夷傳》稱蠻區人為土民、土蠻、土官等。明清兩代稱土夷、土蠻、土家。到了明未清初時期,才出現“土家”與“客家”之漢語稱謂。所謂“土家”,是相對于“客家”而言的,而所謂“客家”,又主要是指漢人而言的。“土家”意為“本地人”,“客家”則意為“外來人”,只有較多的漢人移居到土家地區以后才出現。本來,土家族自稱“畢茲族”,古代巴人也是這樣自稱的,但“畢茲”不等于就是“本地人”。“畢茲”是土家族的自稱,是古代就有的,而“本地人”是后來較多的漢人移居到土家族地區以后才出現的漢語稱謂。
土家族是一個勤勞勇敢的民族。生活在湖北省的土家族,因武陵山而益增其勇,而武陵山又因土家族而愈顯其靈,真所謂物華天寶而人杰地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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