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小知識——旅途事宜
發生失竊、遺失時報備單位及處置方法護 照向駐當地大使館或領事館報備并申請再發。
必須有護照事情與發給年月日。
再發時需要臉部照片。
把護照號碼與發給年月日記下,連同臉部照片與護照分開保存。
現 金向警局及飯店報備。
尋回的機率不大。
勿在別人面前露出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錢包等。
除非必要勿隨身攜帶太多現金、旅行支票,應寄存于飯店的保險柜。
別以為旅行支票就為,勿輕易簽字。
旅行支票向旅行支票的發行銀行分行報備并辦理支票止付手續及申請再發。
只有在旅行支票的一邊簽字的情形才能再發(需要結匯申請書的存根)。
信用卡向信用卡發行公司報備辦理止付手續及申請再發。
再發所需天數視信用卡公司而定。
貴重品投保衛祖國附攜帶品特約之海外旅行保險的人,可向保險公司或代理商報備并出示保險證辦理規定的手續。
一定要出示保險證。
不用時勿放在房間,應寄存于保險柜。照相時盡量請同伴或導游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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