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南民間禁忌
禁忌,在晉南民間的通俗說法是“忌諱”。它是以民間信仰做為本質內核而派生出來,限制社會成員行動和語言的觀念和作法。一方面,他們對受尊敬的事物視為神明,不準褻瀆、冒犯。另一方面又對受鄙視的事物視為不吉,不許隨意接觸。禁忌的事象比比皆是,給生活涂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歲時節日禁忌。在晉南正月初一忌說不吉利的話,不許父母打小孩,以免鬧得不愉快。初二襄汾等地各家都爭著往水缸里添水,以清晨第一個挑到水為吉利,認為可以增加財富,但忌諱到鄰居家去挑水。初一、十五一般不能看望病人,平時看病人以上午為宜。平陸一帶的人講究“七不出門,八不回家”,即陰歷初七這一天不離家,在外做事的人回家要避過陰歷初八。出門的好日子一般是陰歷的三、六、九。
人生儀禮的各個環節都有禁忌。懷孕的婦女忌吃兔肉,怕生下孩子為缺唇。出嫁的閨女不準在娘家生孩子,說這樣對娘家人不利,會招致血光之災。地處黃河岸邊的平陸等縣,婦女生孩子后不滿4o天,不準外出,更不準坐船。結婚迎親的路上忌諱碰上大樹、大石頭、廟宇、井臺等物體,如若躲避不開就用紅布遮蓋住,待新娘子過去后再取掉。新娘新郎舉行新婚典禮時,忌穿孝服的人圍觀,以防“沖克”,守孝的人應自動回避。鬧洞房“三日無大小”,不分輩份長幼,都可以說笑逗樂,只是禁忌寡婦、孕婦、戴孝的人參加,不然,會使新婚夫婦日后不和睦,或遭受災禍。結婚的當天,晚上有人聽房被當做好事,忌諱無人聽,無人聽房,一方面說明人緣不好,另一方面視為不吉利,俗謂:“人不聽鬼聽。”所以,公婆發現無人聽房,就用掃帚頂著一件衣衫放在洞房外,其意思是倘若鬼祟來了,以為有人在此,就會自覺走開。喪葬方面也有禁忌。凡死在外地的人,不論病故或暴死,死尸禁止拉進村中,否則,對村民不利。所以,只能在村外祭奠安葬了事。老人去世后第一年春季忌貼紅對聯,只能用白紙寫對聯,第二年用黃紙寫對聯,第三年始可恢復用紅紙。
游藝禁忌。平陸各村請戲班唱戲,選擇劇目時有許多講究。當地流傳著一首順口溜:“東延不唱《金沙灘》,西延不唱《高平關》,窯頭不唱《賣豆腐》,張峪不唱《柜中緣》,太陽渡不唱《水漫金山》”。原來,東延村的人多姓楊,楊家將戲《金沙灘》反映的是楊家將在金沙灘血灑疆場,損失慘重的史實,故不忍心看這出戲。西延村的人多姓高,《高平關》有個情節就是高平關主將高要的頭被人割掉,所以認為演此戲對姓高的人不吉利。窯頭村舊有興龍寺,俗傳《賣豆腐》里興龍寺張典賣豆腐的故事就發生在這里,故禁演此戲。張峪村的“李避溝”是明末李虞夔的后代避難之處,愛情劇《柜中緣》的故事就發生在這里,所以,張峪村的人禁止演出。太陽渡地處黃河沿岸,歷史上黃水泛濫,人民深受其害,最忌水災,所以禁演《水漫金山》。這些戲劇演出的禁忌,恰恰說明,戲劇的發源地就在晉南。元、明以來鄉里民間戲曲演出之風盛行,當戲劇把生活原型經過藝術加工搬上舞臺后,一方面反映了廣大人民的理想、愿望、生活情趣;另一方面又與當地人民的傳統觀念相沖撞,或者有傷風雅,就列為禁演劇目。
建筑、交易及日常生活禁忌。農家修建新房,其高度應與同一處聚居的鄰居房頂大體一致,民間忌諱某一家的房子或院墻高于其他人家,認為那樣就搶走了人家的吉祥,壓了人家的風水,因而會招致糾紛,甚至世代冤仇。大門的設置在建房設院中也很重要,民間把它作為家的代表,俗謂成家立業為“立門戶”。所以,建門時忌門的中線對著墻頭和長巷,禁止與鄰家的門和窗相對,民謠曰:“門對窗,人遭殃;窗對門,必傷人。”農民到集市上賣牲口,忌賣籠頭。在日常生活里,抽煙與人對火忌捏人家的煙鍋,這表示卡人家的脖子。河上行船,船家忌兩手插腰,因為這表示船出故障,無計可施。行船忌諱說:“翻”、“沉”、“破”、“倒’等字眼。船戶吃飯的碗和盛飯的盆忌諱口朝下放。因為,這象征著船底朝上,即船翻了。衣服破了,縫補時忌諱將衣服穿在身上。如不脫衣就讓別人縫補,自己嘴里要銜著一根笤帚蔑或筷子。
民間忌諱,這是人類在自身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面對變化莫測的大自然恐懼的產物,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但是也不能一概否定。不少禁忌是伴隨著人們的生活需要而派生出來的。如上午看病人,符合人們的心理習慣。死在外邊人的棺材不許進村,有益于防止瘟疫的傳染。婦女產后不過40日,不許乘船遠行,目的是為了保護產婦健康。民間禁忌在協調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等方面,也有著一定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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