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神入化的懷化巫儺歷史文化
巫儺文化
巫儺文化--仙娘
仙娘(女巫):能言善辯的婦人,先發狂病,后成女巫,行巫不必學習,無從傳授,只設一神壇,放一平斗,斗內裝滿谷子,插上一把剪刀。有的什么也不用,就可正式營業。執行巫術的方式,是在神前設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絲綢巾覆蓋臉上。重在關亡,托亡魂說話,用半哼半唱方式,談別人家事長短,兒女疾病,遠行人情形。談到傷心處,談者涕泗橫溢,聽者自然更噓泣不止。執行巫術后,已成為眾人承認的神之子,女人的潛意識,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會再發狂,初執行巫術時,且照例很靈,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說來十分巧合。因為有事前狂態作宣傳,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于不得已,光顧的老婦人必甚多,生意甚好。
行巫雖可發財,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關心,受神指定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懲罰,設壇近于不得已。行巫既久,自然就漸漸變成職業,使術時多做作處。世人的好奇心,這時又轉移到新近設壇的別一婦人方面去。這巫婆若為人老實,便因此撤了壇,依然恢復她原有的職業,或做小生意,或帶孩子。為人世故,就成為三姑六婆之一,利用身分,串當地有身分人家的門子,陪老太太念經,或如《紅樓夢》中與趙姨娘合作同謀馬道婆之流婦女,行使點小法術,埋在地下,放在枕邊,使“仇人”吃虧。或更作媒作中,弄一點酬勞腳步錢。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干兒子。小孩子夜驚,就為“收黑”,用個雞蛋,咒過一番后,黃昏時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寶回來了嗎?”另一個就答,“八寶回來了,”一直喊到家。到家后抱著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頭部,事情就算辦好了。行巫的本地人稱為“仙娘”。她的職務是“人鬼之間的媒介”,她的群眾是婦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義是她得到社會承認是神的代理人后,狂病即不再發。當地婦女實為生活所困苦,感情無所歸宿,將希望與夢想寄在她的法術上,靠她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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